【教育部「115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
➢ 教育部「115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承保單位為「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間自115年08月01日00時至116年07月31日24時止。
➢ 國內校外無學分實習保險:職涯發展組有免費提供學生申請,申請方式請參閱網站說明(https://ccd.nthu.edu.tw/page/20)
➢ 以下內容請以「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為主
一、保障計畫說明
(一)保障對象:教育部所轄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課程修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含陸生、外籍生,需檢附居留證號影本)
(二)保障範圍&保障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僱傭關係」版本者 → 工作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之實習學生。)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非僱傭關係」版本者 → 一般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全程未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且不適用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實習契約之實習學生。)
★工作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一般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4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20萬至4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10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E. 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增額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E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10萬元。
(三)、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四)、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
(五)、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保險期間 | 工作型 | 一般型 |
12個月 | 382元 | 669元 |
11個月 | 363元 | 636元 |
10個月 | 344元 | 602元 |
9個月 | 325元 | 569元 |
8個月 | 306元 | 535元 |
7個月 | 287元 | 502元 |
6個月 | 248元 | 435元 |
5個月 | 210元 | 368元 |
4個月 | 172元 | 301元 |
3個月 | 134元 | 234元 |
2個月 | 96元 | 167元 |
1個月(含不滿1個月) | 57元 | 100元 |
1日 | 19元 | 33元 |
二、投保方式及理賠相關資訊
請參考「新光產物」網站(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Doc.aspx?uID=6&sID=5880&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