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4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
➢ 教育部「114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承保單位為「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間自114年08月01日00時至115年07月31日24時止。
➢ 國內校外無學分實習保險:職涯發展組有免費提供學生申請,申請方式請參閱網站說明(https://ccd.nthu.edu.tw/page/20)
➢ 以下內容請以「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為主
一、保障計畫說明
(一)保障對象: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含陸生、外籍生,需檢附居留證號影本)
(二)保險期間及保費:

(三)保障範圍&保障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住院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二、投保方式及理賠相關資訊
請參考「新光產物」網站(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Doc.aspx?uID=6&sID=5880&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