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5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團保說明

【教育部「115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

 ➢  教育部「115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承保單位為「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間自115年08月01日00時至116年07月31日24時止。

 ➢  國內校外無學分實習保險:職涯發展組有免費提供學生申請,申請方式請參閱網站說明(https://ccd.nthu.edu.tw/page/20)

 ➢  以下內容請以「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為主

 
一、保障計畫說明
(一)保障對象:教育部所轄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課程修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含陸生、外籍生,需檢附居留證號影本)

(二)保障範圍&保障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僱傭關係」版本者 → 工作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之實習學生。)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非僱傭關係」版本者 → 一般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全程未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且不適用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實習契約之實習學生。)

★工作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一般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4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20萬至4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10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E. 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增額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E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10萬元。

(三)、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四)、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

(五)、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保險期間

工作型

一般型

12個月

382元

669元

11個月

363元

636元

10個月

344元

602元

9個月

325元

569元

8個月

306元

535元

7個月

287元

502元

6個月

248元

435元

5個月

210元

368元

4個月

172元

301元

3個月

134元

234元

2個月

96元

167元

1個月(含不滿1個月)

57元

100元

1日

19元

33元

二、投保方式及理賠相關資訊

請參考「新光產物」網站(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Doc.aspx?uID=6&sID=5880&ST=